你當年為什麼不問清楚? 已經過了九年,我開始書寫後才發現,你根本一開始就是預設了「我一定會離開你」的結局。我想,你是害怕去問我,到底愛不愛你。你不敢面對一個真實,那個真實是「其實我沒那麼愛你」。 此刻,我想告訴當年的你:「那又如何?」 愛? 又是什麼呢? 你對一個不懂愛的人,索討愛,我如何能給? 只是喜歡,不行嗎? 如果「喜歡」可以,也許當時我們就不會分得那麼慘烈決絕。

 

有了孩子後,我終於懂愛,愛是付出,沒別的,就是付出。不論自己生病、發懶、憤世嫉俗、翻白眼厭世,都得餵養孩子,無法任其自生自滅,這和養狗不同,狗屎可以晚點再清,孩子的屎尿多留半個時辰,他就紅屁股、尿布疹、甚至住進醫院。愛是不斷的付出,是一份不管自己死活,也要對他的生命負責的使命,這才是稱得上是愛。當然,這都是我後來才懂的事。

 

我當年為什麼沒講清楚? 我只是不想結婚,但並不想分手,我們交往得順利,日子過得開心,何必急著結婚? 你又不喜歡孩子,我也沒有一定要生,幹嘛非要結婚呢? 不結婚,就分手,這是什麼鬼邏輯?! 你很早就說過,說我最後一定會離開你,其實,我真沒認真想過這事,那些對著你的笑容是真的,親筆寫給你的信是真的,親手畫給你的素描是真的,為你東奔西跑張羅生日禮物也是真的,我對你的一切都是真心的。當年我只是害怕這麼年輕就要結婚,誰來娶都不想嫁,為什麼當年我沒講清楚? 我也不知道怎麼講,只是逃,逃得恩斷義絕。

 

其實,當年我們也不太年輕,我27歲,你31歲。現在看起來,也都還是不懂事的年紀,後來我們真沒有再見過面,共同的朋友也沒有聯繫,臉書完全沒有對方的消息,在現在的世界,做到這樣談何容易!

 

其實,寫這些也沒別的,只是想到了「愛」,我也不確定自己有多愛現在的丈夫,甚至不確定當時結婚誓詞裡,是否有說過「我愛你」。那又如何呢? 我正縫著他穿破的襪子,擔心了一下,剛剛那場大雨他否被淋濕,冰箱裡有盤特別為他切了大大片的西瓜,這些是愛嗎? 也算吧,都是我對他的付出。但他收到的笑容比我給你的少、寫給他的信不及給你的一半,應該連一半的一半都不到,我也沒有畫過他的畫像,他的生日禮物是一件我随手買的特價上衣。當然,愛情無法比較。

只是我常想到你,是想念那個快樂的自己,分不清是你讓我快樂,還是當時的我比較容易快樂。總之,那時的快樂都比現在的快樂更純粹,而我很想再回到那種感覺。

 

已婚的女人,被生活磨練得勇往直前,仍會懷念那個純真、沒有皺褶的自己,在前進與緬懷的縫隙之間,想到了「愛」,愛除了付出,更要說清楚,那些沒有說清楚的愛,真的要到很多年以後,長大了,懂事了,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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