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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的第三個星期四,晚上10點,我正潛入母親的房間,打算偷出那本泛黃的戶口名簿,記不得上次見它是何時,記憶停留在國小一年時的綠色接種卡和戶口本放在同一個透明硬袋子裡,從那之後,不知道再次需要它來證明我的身份,竟是結婚時。

 

為什麼要偷呢? 因為我壓根就覺得結婚根本就不關父母的事,我只需要自己把這事給辦了,成了,再告知,就可以了。不是因為怕他們會反對,事實上他們沒有理由反對,對於成天擔心我嫁不出去的母親而言,這無疑是她後半生最棒的大禮,我不想看到她因為我終於「嫁、出、去」而鬆一口氣的笑容,那笑容對我是種侮辱,我寧願她像瓊瑤劇一樣,把我房門反鎖,關我起來不讓出去私奔,至少那是一種心疼、愛護、怕我受到傷害的粗暴表現,我絕不要看到她那種「這個女兒終於『銷出去』」的欣慰表情。

 

為什麼要偷呢? 因為懶得解釋,懶得解釋這個結婚的決定,難道是因為恨這個人嗎? 這人是個十足的渾球,所以我愛他,我要和他結婚,不是嘛! 還不都是那些俗套的理由:我愛他、我們很談得來、他父母也很喜歡我、你們也覺得他不錯、他對我很好、我們想一起生活…。

 

我只需要結成了婚,再告知你們,反正他是個正常人,你們也不是沒見過他,雖然也只見過一次面,僅二十分鐘,那又如何,就算你們反對,我也還是會結。當然,你們不、可、能、反對。

 

完了! 完了!

 

戶口名簿呢那該死的戶口名簿呢?

 

母親快要上樓進房睡覺了,我找不到,我找不到,她要上來了,樓下的燈暗了,腳步聲出現了,我閃進共通的浴室假裝要刷牙,母親後一腳進了房間,關門,關燈,就寢。我無聲地快速跳下樓梯,溜到一樓的書房,戶口名簿呢那該死的戶口名簿呢? 沒有,沒有,沒有!

 

我找不到。

 

這下完了,得告訴他們了,我的帥氣被一張戶口名簿給毀了。整個人像洩氣的皮球,我變成那種結婚要徵得父母同意的凡夫俗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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