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手抱孩子 ,一手拿饅頭,上了車,深吸一口氣,對著前面駕駛座上的後腦勺說:「以後可以把車子停靠路邊一點嗎?」
孩子說要吃饅頭,我們便沿路找,終於在對向看到了一家包子店。車水馬龍的,路很小條,迴轉不易,先生便把車停靠路邊,要我過馬路去買,孩子吵著要跟我下車,我只好在一堆停紅燈的機車車陣中,開了車門,抱著孩子,火速穿過馬路,買到饅頭。
上了車,「後腦勺」在看手機,孩子坐回汽座,吃得開心,我感覺胸口有團火,緩緩向上燃起。
「要是結婚前,怎麼可能讓我在對街下車,一定是開到門口的呀!」、「當女友時,就算繞過十條街,怎樣都能迴轉。」我心裡有許多聲音。
心中的那團火,還沒燒旺…。
我又聯想到一年多前,那時孩子剛會走路,我們沒有先訂位,只好沿路找餐廳,我一家一家的下車詢問,突然下起雨了,我懶得去後車廂拿傘,下車半跑半跳的,終於問到一家有座位,而我也有些淋濕了。
「你怎麼不叫我拿把傘呢? 一句體貼的提醒也好」、「我的衣服都濕了,你怎麼不問我會不會冷?」當時我心酸的想著⋯。
轟! 火終於旺了,
我開始對著「後腦勺」抱怨:「以後把車停裡面一點可以嗎? 這樣很危險耶,機車那麼多,我又抱著小孩…」。 「後腦勺」的理由也很多:「剛才沒有空間呀,若往前開一點,就會擋到要右轉的車,而且我就是看準是紅燈,那時最安全,才讓你們下車的。」
「明明就不會檔到右轉的車子,我也在開車,我知道」我回腔。
再講下去,就要吵架了。我和「後腦勺」心裡都有底,於是都安靜了。後來,這件事就在我要求,以後下雨要叫我帶傘、停車要停門口,和平結束。
當然,下次他很有可能不會記得,但至少我有「明確告知」我的訴求。
做女友時,被捧在手心,新婚時,也還是被呵護著,但是…當了媽之後,什麼都沒了,一切都要自立自強。這種「女友是寶,當媽變草」的小事,不盡其數,要說心酸事,人人有各自的血淚。
倒不如換個方式思考,我想要對方做什麼就明確講出來,若對方還是做不到,那也沒關係呀!
我照顧好自己,也能照顧家人,記得對自己好就行了。
有本書的書名寫得好:「若你委屈自己 任誰都能刻薄你」,雖然是談職場,但也很適用於媽媽。
總之,當女友的年代,是回不去了,多想無益,想了更淒涼。
當媽後,自己堅強活著,比事事要人關注呵護,還要懂事踏實多了,
當媽愈久,愈能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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