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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的早晨,我晾衣服;晴天的早晨,我晾衣服;陰天的早晨,我晾衣服;不管是職業婦女還是全職主婦,一年新婚,十年錫婚,所有已婚婦女的早晨,都從晾衣服開始。

 

剛結婚時,我一邊晾,一邊想,難道結婚是為了永無止盡的晾衣服? 結婚是為了幫另一個長不大的男人做所有家事? 從他媽那裡接捧,接著照顧他?

 

吵架時,房子小,無處逃,我躲到陽台去晾衣服,是屋裡唯一可以呼吸到外面空氣的小天地,我慢慢晾,沉澱心情,用新鮮的空氣循環掉一肚子的烏煙瘴氣。

 

一家大小出門上班上學時,我嫌晾衣服浪費時間,好不容易能獨處的時光,我速速晾完,把衣服披放在衣架上,縐的、捲的、沒翻面的,像男人晾衣服那樣,隨隨便便。

 

養成一個習慣只要21天,晾衣服不得不成為習慣,後來變成全家在家時,我理所當然暫時逃離的事由,看看雲、看看天空、看看樓下、看看月亮,把洗衣籃清空,成為家務成就感的來源之一。

 

秋天了,涼涼的天晾衣服最舒服,我在陽台就待得更久。不像夏天才晾了五秒就流汗,想快點進屋吹冷氣;不像冬天,想到要打開紗門就冷得發懶,秋天雲多涼爽,晾衣服變成愜意的家事。

 

不是為了晾衣服做家事才結婚;不是為了當老媽子才結婚,是為了對生活更有感知,為了讓自己性格更沉穩才結婚,因為婚姻生活不盡如人意,為了把日子過好,學會遇到討厭的事更要用好心情面對,是為了完整自己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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