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聯合報》接連二日有個引起高度討論的半版廣告,是一名女子向婚姻中的第三者喊話,剛柔並施,字字血淚,希望她能離開自己的丈夫。「小三」、「第三者」在法律上、道德上、社會觀感上幾乎人人都可議論指責,每個元配們又恨又怕,是大部分女人都不喜歡的侵入者。 但為何,生活中、網路上、電視上,常聽到媽媽們戲稱自己的女兒為夫妻間的小三? 叫「小三」好嗎?!
帶有性暗示或道德貶抑的字眼,並不恰當
「看到我和老公牽手,女兒硬要把我們分開,跟本就是最強小三嘛」、 「我女兒就是合法的小三,整天黏著把拔不放」、諸如地表最強小三、女兒是最合法小三…、《老婆突襲抓小三,老公懷裡竟是自己女兒!》這些稱呼或是新聞標題,雖是形容親子間親暱互動的玩笑話,但帶有性暗示或道德貶抑的字眼,並不恰當。
小三的定義:侵犯、拆散、破壞、通姦、沒有保障、遭受歧視
網路查詢「小三」的定義有: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破壞別人家庭,並有通姦之行為,亦可稱為婚外情、第三者、狐狸精。 第三者的權利和利益在法律上,得不到任何保障,其地位也遭受社會的歧視。上述這些定義,都不是太好聽。
兒子也被叫「小王」,但相對較少,女人別再為難女人
也有人叫兒子為「小王」,但相對來說比較少,為什麼?
- 比起男人有小三,女人有了婚外情,更會遭受嚴重的歧視,正如長久以來的社會氛圍,男人出軌較能被社會包容,看看名人們就知道了,當新聞熱度退去,男性依然能在職場立足,反觀那些被曝光的第三者們,則是千夫所指,難以翻身。 而女人有「小王」,被社會包容接納的空間,遠比男人小得太多。基於此,爸爸們形容兒子為小王的網路討論,就明顯比「女兒是小三」少得多了。
- 女兒比兒子更會撒嬌,且女人善妒,女兒伊伊哦哦的跟爸爸講悄悄話、頭在那裡轉來轉去、繞來繞去,相較於結婚已久的媽媽們,已經很難做得這麼到位了。
- 父權社會的影響,女性的資源少、選擇少、自主權少,世世代代以來,女人之間從未停止爭鬥,婆媳、妯娌、姑嫂、姊妹、閨蜜,甚至是母女。但現在已不同於以往,外部的女性權利已提升,內部的女性意識也要跟著提升,女人,別再為難女人。
小三=性關係,細思極恐
「小三」 最直接明確的定義,即是兩人間存在性關係、有發生性行為者,這樣開玩笑講著自己的女兒,細思極恐,想著就覺得很不舒服。天啊! 別再說下去了。
親子間的親暱表現,還能有其他更適當的稱呼
爸爸和女兒相處親暱,是感情好的表現,媽媽一定是開心的,就算吃醋也是表面上故意,其實心裡感到很幸福,那麼就換個稱呼吧,例如:小寶貝、小糖果、小電燈泡、小女朋友、就算稱呼女兒為小情人,都比叫「小三」來得適宜得當。任何開玩笑的稱呼,不是電視節目的來賓這麼講,網路標題這麼下,自己也就跟著這麼叫了,在說出口之前,可以先思考一下。
*畢業於台大農經所。現為《風傳媒》、《嬰兒與母親》、《Women說》等作者。
臉書:小羊貝貝。部落格:http://changtintin.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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